被车撞后私了,第二天发现肋骨骨折——受害方可否要求车主赔偿
发布时间 2024-09-24 10:56 来源: 河北法治网
□ 河北法治报记者 张乔
江某正值壮年,平时喜欢骑自行车上下班。前段时间,他在傍晚下班途中经过十字路口时,与一辆闯红灯的小型轿车相撞。车主下车查看情况,询问其是否需要到医院检查,江某觉得自己身体并无大碍,无需去医院,要求车主给他点补偿就可以了。
车主见江某说话和行动都没有问题,就通过微信给江某转了500元钱,江某拿到钱后从事故现场离开。
当晚,江某感觉胸部疼痛。到医院检查后,发现其胸部两根肋骨骨折,需要住院治疗。江某通过微信找到车主,要求车主赔偿其住院治疗费用。车主称二人已经协商达成协议,自己已经作了赔偿,其住院与自己无关。
治疗期间江某一直与车主沟通,但车主始终坚持不予赔偿。江某给报社打来电话,询问像他这种情况,车主是否需要对其进行赔偿。
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王欢欢律师。
王欢欢律师答复,该案中,车主是需要对江某进行赔偿的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、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,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,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在该案中,江某起初认为自己没有大碍,但后来发现其肋骨骨折,属于对损害后果存在重大误解,因此其有权要求重新协商赔偿事宜。
虽然江某与车主在事故现场达成口头协议,并且车主已通过微信转账500元作为补偿,但这种私了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是有限的。特别是当受害者后来发现自己的伤势远超预期,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,该协议可以被视为可撤销或可变更的。
再者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,机动车一方通常需承担更严格的责任,除非能证明事故是由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造成的。该案中,由于车主闯红灯导致事故,明显存在过错,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针对该案情况,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,江某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。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在诉讼过程中,江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伤势、治疗费用以及车主的过错等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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